《若干措施》到底能给购房者和开发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2月3日,记者采访了相关联的房产部门、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部分开发商以及业内专家,对《若干措施》做一个详细的解读。
购房者:
合理消费受鼓励
针对购房者的利好消息,从首次购房证明,到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再到减征契税、营业税等,种种政策的出台,目的只有一个,鼓励消费者大胆购房,激活房产交易市场。
扩大享受税收优惠人群
要点:放宽对首次购房和自住型购房的界定标准。
《若干措施》:凡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无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权属登记记录、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备案记录及已受理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交易申请的,视为首次购房。首次购房,视为自住型购房。首次购房证明由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出具。
已购有商品住房的家庭中,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个人名义另购一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按照首次购房政策执行。
解读:记者从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获悉,2008年12月8日,南宁房产部门开始为购房者出具首套房证明,至2009年2月2日止,已开出证明1328套。首次购房证明对于购房者有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契税优惠。放宽对首次购房的界定标准,无疑会使更多的人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以一个三口人的家庭张家为例。张家已拥有一套住房,如果再以张先生的名义购房,那他就无法享受到契税优惠。但如果以张先生已成年(满18周岁)子女的名义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以单价4000元计),就可以享受到1600元的契税优惠,即少交契税1600元。
据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开具首次购房证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购房者个人购买的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必须是在2008年11月1日之后购买的;截止到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的日期,房产部门查询到其无购房记录的;必须由购房者亲自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须通过公正委托才能办理。
首次购房贷款利率打七折
要点:加大对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
《若干措施》: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解读:以前听说过买东西打折,没想到现在贷款利率也打折了。这是政府为拉动内需在贷款方面的一个创新。银行业内人士称,这一条款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合理住房消费而制定。首付款降低了,老百姓首付压力减小;利率优惠,还款压力也相对轻一些。2月3日,记者从南宁各大银行了解到,目前,建行、光大、中信、浦发等几家银行已经开始施行这一政策。不过,前提条件必须是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且客户在征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
中信银行南宁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自去年央行政策出台后,该行积极响应,年前就已经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房贷七折利率优惠的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如果成功申请了利率打折,到底能给市民省下多少钱?该人士给市民算了一笔账:由于之前各商业银行对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基本是执行基准利率八五折的优惠利率,也就是说,市民如果向银行成功申请七折利率可减负15%。
以一笔贷款期限为20年、金额为25万人民币的贷款为例:若按照之前的政策,第一套房享受基准利率下浮15%的利率,即5.94%×0.85=5.049%,月供为1656.66元。若按当前的政策,第一套房享受基准利率下浮30%的利率,即5.94%×0.7=4.158%,月供为1535.85元。新政后,每月可以节省120.81元,一年下来可省1449.72元。
该人士提醒,办理申请手续并不复杂,市民只需带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来银行办理申请即可。
《若干措施》: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南宁市市区2007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方米标准的,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解读:这一政策传出的信号,对于想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因为政策一旦实施,意味着再贷款购买的第二套普通住房,仍然能享受首套一样的优惠政策,比如,申请房贷七折利率,首付比例20%等。不过,这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套住房面积,低于南宁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方米标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光大银行南宁分行也已经开始实施这一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可达40万元
要点: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若干措施》:首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南宁市市区2007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方米标准的,可按相应额度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执行2008年12月23日以前国家已经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的政策的基础上,自2008年12月23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18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由3.51%降至3.33%,五年以上年利率由4.05%降至3.87%。
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40万元;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按20%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为男65岁、女60岁。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首付比例为20%。
扩大住房公积金消费范围,开展住房公积金自治区内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外地居民来南宁市购房。
简化公积金贷款手续。从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解读: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一直以来该中心都执行“贷款额度25万元,贷款年限30年、首付20%”的政策。现在将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40万元,二手住房的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首付比例也由原来的30%变为20%。对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这些措施对拉动内需肯定是有作用的。比如,之前如果某人要贷款40万元,他必须通过组合贷款才能完成,即另外的15万元需要通过商业贷款。而商业贷款的利率要高于公积金贷款,这样无疑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见表3)。现在将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基本上可以满足购房者的需求,不但可以简化手续,还可以减少还贷压力(每月少付189元,30年下来少支出总金额达6.804万元,见表1)。
利率的下调对购房者的影响是直接的、明显的。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计算了利率下调后购房者所得到的实惠:每月可少还贷41元,30年下来少还1.476万元(见表2)。
对于异地贷款,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前也办理过,但只有少量,主要是满足南宁市本地购房者的需求。现在随着《若干措施》的出台,如果购房者是桂林人,他在南宁市买房了,照样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前公积金贷款的年龄限制为男60岁,女为55岁,现在年龄的放宽,也可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