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费用激活市场
要点:减免多项交易费用。
《若干措施》: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解读:只要符合“首次购买”及“90平米以下”这两个条件,市民买卖房就可省不少钱。以首次购买一套面积为85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为例,《若干措施》前缴纳契税要按照1.5%的比例,假设这套房子的价格为40万元,那么契税就要交6000元。而《若干措施》实施后,只需要交4000元,可以省下2000元。
《若干措施》: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减半收取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在二手住房交易中属于南宁市收取且权限在南宁市的各种费用一律按50%收取。
解读:南宁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说,这一利好措施,主要是为了激活南宁市的二手房市场交易。如果市民出售二手房,以前要满5年才能够免交营业税,如今将5年下调为2年,也就是说,房产证只要满2年,卖二手房就可以免去营业税。另外,对收取营业税的金额做出调整,由“全额”下调为“差额”征收。如此一来,又为二手房卖主省下不少钞票。以出售一套不足2年的100平方米商品房为例,假如购买原价是50万元,转让价是70万元。那么,《若干措施》前卖出,需要交3.5万元的营业税;而《若干措施》后,则按照这套房子卖出去后的差额“20万元”中征收,也就是说只用交1万元的营业税。前后对比,这套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可以省下2.5万元。
据介绍,南宁市还将减半收取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对于在二手住房交易中属于南宁市收取且权限在南宁市的各种费用一律按50%收取。
该人士表示,为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南宁市地税局目前还制定了个人转让住房征收管理相关具体措施,近期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购房可带他人入南宁户
要点:放宽购房入户政策。
《若干措施》:凡在南宁市购买商品住房,除可凭房产证申请《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3]4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人员的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外,还可另外申请办理不超过两人的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境外居民购买我市价值50万元(含)以上房产,并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可凭房产证申请办理其本人的长期居留证。
解读:有关人士指出,这一优惠政策的推出,将会给不少外来人口带来一定吸引力。虽然户籍制度改革以来,人 们对户口的作用没有以前看重,但是,对于一些地方社会保障方面不如南宁市的外籍人员,如果能够入户南宁则能享受这里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3]44号)规定,凡是在南宁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含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可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若干措施》出台后还将不断放宽购房入户政策,买房人除了可以将“这部分人”带入城市,还能申请办理不超过两人的南宁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开发企业:
开发项目享实惠
《若干措施》传出的利好消息,让开发商眉开眼笑: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下调为四分之三,企业所得税也按下限预征;报建费用缓征,城市配套费按半收取;拍卖土地出让款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延长半年;开发企业不单独作各种评价报告,还有“熟地出让”等,这些措施的出台,给了开发商实实在在的实惠,为开发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关人士称,此举将大大促进南宁市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
既做实业又做学业的“两栖”业内专家、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李伟业对《若干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若干措施》的出手力度和精准度仅次于地震重灾区成都市的救市政策。”他认为,《若干措施》既有重大的实质利好,又符合国家的大政策,在全国已出台的20多个城市的相关政策中,力度是最大的。记者同时采访了南宁房地产龙头企业——广西保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其总经理吴光明认为这些措施非常实在,基本上解决了开发企业遇到的难题,并多次说到政府为开发企业做了一件大好事。
李伟业分析,自2008年9月西安率先出台救市新政以来,已有不少城市出台了各种不同版本的救楼市政策,个别城市甚至不惜触动中央严令禁止的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的“高压线”。因此,如何出台重磅精准又符合中央新政的地方政策,是时下十分考验地方政府智慧的一件事情。
李伟业说:“逐一分析南宁市的政策,并无任何减免税收或财政补贴之类的敏感信息,但仍在经济寒冬中艰难前行的房地产企业,肯定会感到其中的浓浓暖意。南宁市政策的重点在两税和报建规费等先少交、缓交,尽管最终仍然全部要交,但这已将极大缓解眼下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政府连项目报建规费、土地出让金等重要预算外收入都忍痛割爱,可见南宁市政府的魄力之大。
为开发企业减轻税负
要点: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下限按季度预征企业所得税。
《若干措施》: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进行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住宅,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由2%下调为0.5%;非普通住宅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由3%下调为1.5%;商铺和其他房产,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3%;经济适用住房仍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预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按年清算。
解读:李伟业说,自南宁市政府2006年将开发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上调至2%后,这次大幅度下调至0.5%,虽然项目竣工、达到规定条件后进行整体清算的规定不变,但已将须预先交纳的预征税额减少了75%。以一个一年销售两个亿的在建项目为例,按原预征率须预交土地增值税400万元,按《若干措施》仅须100万元。
广西保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光明认为,此次调整的力度比较大,此举可以极大地减少开发企业周转资金的支出。去年一年来楼市的低迷,让不少企业陷入困境,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却还要先交纳企业所得税,更让企业难以为继。吴光明说,前不久,政府专门征求了开发企业的意见,不少开发商提出了这一问题,从现在出台的政策看来,政府充分了解了开发企业的处境,也基本采纳了开发企业的建议,这让他们感到宽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