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财农税[2010]4号)及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财办[2010]54号)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2010年4月1日起,武鸣县契税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划转地税部门履行,武鸣县地方税务局城厢分局办税大厅设立契税征收窗口,负责全县契税征收工作。武鸣县财政局不再受理契税涉税事项。
2、为保证契税征管职能的划转工作顺利进行,武鸣县财政局将与武鸣县地方税务局进行业务交接,2010年3月31日(星期三)武鸣县财政局契税征收点停止受理契税涉税事项,请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3、本公告由武鸣县财政局、武鸣县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详情请至电:12366、6232366
城厢分局办税大厅地址:县城新城路45号
电话:6227533、6213755
特此公告
武鸣县财政局
武鸣县地方税务局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