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的提法,但相关法规也并未禁止收取
对于上述案例中涉及“意向金”的相关问题,亿房网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生表示,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的提法,但相关法规也并未禁止收取。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朱慧生表示,“法律上没有‘意向金’这个术语”,提前支付的款项一个是定金,另外一个是预付款,定金对买卖双方有惩诫和约束作用;而预付款是买东西提前支付的,不买应该退还。
武汉亿房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周游表示,通常意向金是在《购房意向书》中才涉及到的概念,若《购房意向书》中写了“议价成功后,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的条款,且最后议价成功,那么购房者如果不买房,中介有权不退还意向金,反之中介必须将意向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综合以上专家的观点不难看出,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的提法,购房者如果先交了意向金,随后不买房子,且与中介再无其它约定条款,中介必须将意向金退还给购房者。
记者提醒:慎交意向金 付款之前看清《购房意向书》中的条款
结合专家观点,据亿房网记者查证,法律上的确不存在“意向金”这一术语。意向金,又称诚意金,是购房者为表现买房诚意而预先交纳的款额,这一概念是十几年前从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
由于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的相关条款,因此亿房网记者在此提醒广大二手房购房者,在交纳意向金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如果确定交意向金,一定要签订《购房意向书》,看清其中的条款,尤其要对意向金的条款等作出明确约定。
如果买家签订的《购房意向书》中有“议价成功后,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的条款,并且卖家已经确认《购房意向书》和收到中介转交的钱,如买家违约不买房,意向金将不能退还;如卖家违约不卖房,则按“定金罚则”双倍返还。
近日,有不少市民通过网上提问或电话的形式向我们咨询买房中遇到的问题,我们都一一耐心做了回答,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