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去年商品房销售价量齐升出现“井喷”背后,开发商又赚了个“盆满钵满”,这种“高烧不退”的暴利现象引起近日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的广泛质疑。
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商品住宅销售额36769亿元,比去年增长了80%;销售的商品住房面积为8亿平方米。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估算了开发商的成本账——商品房成本主要由土地出让金、造房的建安费和各种配套费、税费和经营管理费用组成。开发商拿地到完成开发和销售,平均在3年以上。 “如此,2009年全国商品房所用土地,平均拿地时间应为2006年。”陈万志说,当年“全国主要城市”用在“居住用途”上的“地价平均值”为每平方米1681元。新建商品住房的容积率以2来计算,分摊到每平方米住房中的“楼面地价”,约650元,建安费以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其他的配套费、税费和经营管理费,全国城镇的平均费用以600元计算。综上所述,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的平均成本,每平方米约2500元。“由此可以大概算出,2009年中国的房地产商赚取的利润高达1万多亿元。”
“国际上房地产业的利润率一般在5%上下,我国工业品制造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也在这个范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在30%以上,完全是暴利行业。”刘明华委员说。“我国房地产业应去暴利化,尽快回归民生性。”陈万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