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最近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给购房者和开发商都带来了实惠,既有让购房者高兴的首付降低、税赋减轻、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及危旧房屋的改造等意见,又有让开发商开怀的项目配套设施的建设、融资、费用缓征等方面的好消息。
首购自住房可享利率7折优惠
《意见》: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贷款需求,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认定公布。
解读:现在5年期以上商贷利率为5.94%,首次购房打7折,折后利率为4.158%。如在北大路某小区按揭购房的李先生,贷款总额20万元,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揭20年,原来月供为1425.95元,7折利率后,月供变为1228.89元,每个月少了近200元的房贷,减小了还款压力。
首次购房界定标准放松
《意见》:凡在住房所在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无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权属登记记录、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备案记录及已受理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交易申请的,视为首次购房。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已购有商品住房的家庭中,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个人名义另购一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按照首次购房政策执行。首购小于90平方米住房也可享契税优惠。
解读:首次购房界定标准放松,可以使异地有住房的购房者、少青年家庭可享首次购房的优惠。如张先生在桂林已有住房,若在南宁再购一套40万元的商品房,按原规定算是二次购房,应缴纳1.5%的契税6000元。根据《意见》,刘先生在南宁市房产部门没有商品住房的权属登记记录,可视为首次购房,只须缴纳1%的契税4000元,节省了2000元。
已购有商品住房家庭,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个人名义另购一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也可按照首次购房政策执行,这条规定操作简单,对改善型群体置业有推动作用。
满2年二手房交易免收营业税
《意见》: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收营业税。
解读:按照以前的政策,未满5年的二手房交易须缴纳5%的营业税,如刘先生出卖一套已经满2年、总价为60万元的二手房,按以前的规定,须缴纳税款共3万元。《意见》出台后,他就可以省下这3万元税款。
公积金可供直系亲属使用
《意见》: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允许职工提取本人、配偶及拥有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
解读:公积金可异地贷款和供直系亲属使用的政策,可让普通购房者享受实惠。如在防城港工作的谭女士,若在南宁市买房,即可在南宁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手续。若目前的公积金资金不足,还可从其丈夫或父母的公积金中提取资金以作支援。
公积金可支付房租
《意见》:落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政策,支持中低收入职工租赁住房。
解读:南宁市民陈女士,每月仅1000多元工资,要交300元房租,加上生活费、交通及水电等各种费用,生活十分拮据。《意见》提出的职工可用个人公积金支付房租,可帮她缓解资金紧张问题,改善生活质量。
拓宽开发商融资渠道
《意见》: 鼓励商业银行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报建费,在开发企业作出缓缴书面承诺后,推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缴清。
解读:西湖新天地项目总监周雨认为,《意见》降低了开发商的门槛,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房地产行业,使房地产产品增多,缓解供需压力。另外,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的意见,对开发商支持的力度比较大。政府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给开发商注入了强心剂。
南宁宝资杰房地产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旭明认为,报建费缓征这一意见,可以减轻开发商的前期投入资金压力,对开发商的资金链有很好的调节作用。
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要优先建设
《意见》:对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周边市政道路以及供(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配套设施,要优先安排城建计划,优先予以建设和完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高效率,完善配套服务。
解读:南宁宝创地产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策划经理韦成汉认为,优先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可以解决一些因为市政的配套设施滞后而影响销售和交付使用的楼盘的具体问题,此举措若能很好的实施,可以给开发商节省经营成本,更能增添开发商的开发销售信心。
7月16日,东盟国际商务区,密集的在建楼盘吸引了两位市民驻足观望。广西最近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购房者和开发商都能带来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