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廉租住房补贴标准提高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麦语)日前,记者从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获悉,2009年南宁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住房补贴有了新的标准。现行的南宁人居住房保障建筑面积的标准是13平方米不变,人均租赁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每平方米7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提高到10元。
南宁市房产局房管科负责人透露,自2008年新的《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出台后,将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为低收入家庭。此后,南宁市政府决定提高南宁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拉开低收入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住房补贴差距,实行更人性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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