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获得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7044亿元
最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2009年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70亿元。5月12日,记者从广西财政厅获悉,广西获得该项补助资金2.7044亿元。
据了解,此次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广西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7044亿元,资金总额比上年增加112.8%。该项资金专项将用于补助市、县发放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租赁补贴和购买、改建廉租住房所需资金。
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建设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暂行办法》和《关于调整广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资金分配考核基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尽快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资金下达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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