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冯欣 实习生廖芳芳)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质量出现问题,但与商家协商却迟迟得不到赔偿,这是不少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事情。15日,记者从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今后,消费者如果在广西富安居建材广场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没在规定期限内赔偿的,市场开办方富安居建材广场有限公司会动用质量保证金先行向消费者进行赔付。
购买商品出现问题商场要先行赔付,这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一个新鲜词。自治区消保会秘书长叶桂明介绍说,消费者在富安居建材广场内的商店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直接向富安居建材广场的开办方进行投诉,确实属商品质量和商家服务质量问题的,由市场管理方责令商家按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商家对消费者不予赔偿的,由市场开办方动用质量保证金先行给予消费者赔偿;如果商家已经撤场的,则由市场开办方直接与消费者协商,并根据双方认可的事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消费者不接受富安居广场调解的,则可以到广西消委会进行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索取赔付时,消费者须提供加盖商家销售合同章或售后服务专章的合同、购物小票或销售发票,建材商品在“三包”期间要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或由第三方确认商家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这样消费者可直接向富安居广场直接投诉。先行赔付将在自治区消委会的监督下开展,先行赔付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其方式包括免费修理、换货、退货及现金补偿,具体情况按商品“三包”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据了解,在此之前,广西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先行赔付“首站”已经启动。当农资经营者向农户销售的农药、肥料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时,经行政执法部门查实,农作物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将由消委会向农户“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