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房多卖,重金抢购来的竟是“空中楼阁”后续
3月10日,南宁市秀灵路“鼎盛国际”楼盘的一些业主因遭遇开发商一房多卖,聚集到该楼盘售楼部讨说法(详见本报3月11日9版)。记者了解到,早在一年前,该楼盘的业主们就自发成立了一个维权小组与开发商协商,然而虽经多方反映,情况却越来越不妙。如今摆在大家面前是一栋尚未完工的楼房,而开发商仍然不见露面。
维权小组:
努力一年多依然陷困境
维权小组的负责人蒙先生说,10日的行动是业主们维权的又一次努力,大家期望借此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从而推动事情的解决。但到11日下午下班,他也没有接到有关此事的任何处理意见。
提起这一年多来维权经历,蒙先生连连摇头道:“该走的路我们都试着走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蒙先生说,事情在2008年初就露出了迹象。当时,业主范先生去房产局备案,发现自己的房子登记在别人名下。开发商解释说这不是一房两卖,而是一种民间融资,因为资金链断了,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几经协商,开发商同意退款,但到了期限却一拖再拖,范先生只好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事发后,业主们纷纷去房产局查询,结果500多名业主中有100多名业主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有人备案,但其中多数人仍接到通知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2008年3月1日是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但房子还是半成品。在此情况下,业主们自发组成了一个10多人的维权小组,一边向有关部门反映,一边与开发商谈判。谈判结果是,开发商在报纸上承诺当年6月30日保证交房,并在当年5月中旬解决了几十套房子的备案问题,但仍有60多套房子“悬而未决”。
此后,维权小组一次又一次地找开发商李某协商,李某总是表示没有钱,房子也一直没有建好。当年11月底,业主们到南宁市政府信访办反映问题。这之后,南宁市高新区管委会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此事。然而事情仍然进展不大。
今年春节后,李某的3个手机不是关机就是停机,李某本人再也没有露过面,公司的其他负责人也不肯接电话了。
最让业主们担心的是,楼房至今还没有装水电和电梯,无法交付使用,而施工几乎已经停止。业主们曾想过自己筹钱将房子建起来,但需要多少钱、房子建好后算不算自己的都还是未知数。
蒙先生说,一年来,维权小组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但进展不大,让人灰心。蒙先生自己在该楼盘买了两套住房,前后一共投入了10余万元。前两年,看着房价一天天飞涨,蒙先生不禁暗喜,不成想却陷入这样的烂局。
购房者:
从一开始就像个陷阱
业主小莫也是鼎盛国际一房多卖的受害者之一。事后回忆起与开发商交涉的经过,她觉得这事“从一开始就像个陷阱”,而她太轻信开发商的承诺,“一步一步踏入了陷阱”。
小莫说,她2007年5月在鼎盛国际购买了一套商铺,一次性付清了16万元的房款。要签购房合同时,售楼小姐总借口领导不在,一拖再拖,最后签了合同,却没有注明日期和编号。本来签完合同应该尽快去房产局备案的,但开发商却一直不去办。她去询问时,售楼小姐说业主们购房时间不一,如果一个个拿去备案就太麻烦了,他们打算交房前统一拿去备案。
2008年5月,小莫偶然听说了一房多卖的事,赶忙去房产局查询,结果发现自己的房子也被登记在一个陌生人的名下。在售楼部,售楼小姐答应得很好:“我们会和领导说的,尽快给你改备案。”对方还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可到了承诺期限,备案还是没有改过来,售楼小姐安慰她说:“你放心好了,房子肯定会交给你的。”之后又出具了一份承诺书。
开发商的承诺始终没有兑现。为了能拿到房子,小莫不想和开发商撕破脸,她想亲自找开发商问个明白,却怎么也找不到人,售楼小姐总说“领导不在”,也不肯提供电话。
3月10日当天,小莫也去到了维权现场。期间,她与几名业主想去公安部门报案。但在龙腾路西乡塘公安分局第二办公区,几名协管员拦住他们说,报案应该到鲁班路办公区。几人赶到鲁班路,又被告知应该在龙腾路报案。几经折腾,业主们最终也未能递出报案材料。
11日,小莫与爱人一起再次去到西乡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一名负责人收下了材料,表示将与领导商量,两天内给出答复。
众业主:
希望政府出面解决
蒙先生说,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欺诈,已有数名业主去公安机关报案,但目前还没有一起得以立案。另有10多名业主选择了打官司,已经有两人打赢了官司,不过开发商又提起了上诉。
“开发商已经明说没有钱,就算打赢官司又有什么用呢?”不少业主对打官司的前景表示悲观。业主们认为,此事涉及到的问题太复杂,只有政府出面协调,才有可能得到彻底解决。
在众多购房者中,曾先生的遭遇最特殊。他既是业主,也是施工方的工人。由于开发商拖欠施工方工程款,曾先生既拿不到工资,也得不到房子,妻子为此跟他离了婚。
困境中的曾先生情绪非常激动。3月11日下午6时40分,曾先生给蒙先生打来电话,称如果再不处理此事,他将采取报复行动。蒙先生立刻将情况汇报给高新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我们只是想要回我们应得的房子,不想给社会添麻烦,也不愿看到发生悲剧。”蒙先生说道。
11日下午,记者致电该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小组的负责人之一徐副主任,他称,目前此事正在协调中,有些情况暂时不方便透露。
律师:
开发商有诈骗嫌疑
不少业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当初购房时缺乏经验,将购房款直接打到了开发商个人的账户上,让开发商钻了空子。另外在签合同时,他们太轻信开发商,以至于有些合同上没有日期和编号,他们担心这样的合同无效。
3月11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南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小彤。看完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吴小彤表示,单从合同本身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要具备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字盖章,即使没有注明购买日期和编号,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份合同仍是合法有效的。
吴小彤说,对于在房产局有备案的业主来说,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按合同规定给予违约赔偿。针对开发商一房多卖行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购房款。
开发商要求业主把房款汇入个人账户,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下,还通知业主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这种明知没有履行购房合同能力,还主观恶意地获取别人的房款的行为,已经涉嫌金融诈骗。因为按照规定,如果业主没有在房产局办理备案手续,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