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提高 惠民政策为南宁低保户造"安乐窝"
中新南宁网1月10日电 1月9日,记者从南宁市房产局获悉,南宁市的低收入家庭又有利好消息: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范围将扩大,低保家庭享受住房补贴的标准也有所提高,廉租房建设数量将进一步突破。
低保家庭的住房补贴增多
据南宁市房产局房管科副科长许乃印介绍,从2009年1月1日起,南宁市没有享受实物配租、自己在外租房子住的低保家庭,拿到的补贴比2008年有所提高,由原来的每平方米补贴7元提高到10元。
近日,南宁市政府就廉租住房保障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作出批复: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7元,其中低保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0元。
以低保家庭张某为例计算一下,张某一家三口人,按照去年的补贴标准,他一个月拿到的租房补贴为273元(7元×13平方米×3人),按照新的标准他可以拿到390元(10元×13平方米×3人),增加了117元。如果张某自己再支付部分租金,从南宁市的租房租金情况来看,就可在南宁市的江南、西乡塘等地带租得起两房一厅的住房,可以基本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了。
实物配租范围扩大
许乃印说,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12月20日正式签署和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31号文),这一规范性文件提出,到2011年底,基本解决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并且在“如何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上所采取的政策导向是“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
根据131号文件精神,南宁市调整了原有的建设规划,房产局、财政局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2009~2011年廉租住房年度任务确认表,将实物配租占廉租住房保障的总量由40%上调到54.6%。目前,这一方案已获南宁市政府和自治区建设厅批复,并上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据了解,南宁市按40%的比例计算出来的享受实物配租的户数为8000多户,而按54.6%的比例计算出来的享受实物配租的户数为11700多户。换言之,比例的提高,将使原来不能享受实物配租的2000多户低收入家庭,可以住进政府的廉租住房里。
廉租住房建设取得突破
2009年,南宁市廉租住房建设将进一步取得突破,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南宁市廉租住房的建设数量将大大增加;二是廉租住房在县城的建设实现了零的突破后,数量也将继续增加;三是享受实物配租的住户也会越来越多。
据许乃印介绍,2007年南宁市开工建设的纯廉租住房小区——金桥苑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它的建成将提供630套住房,这部分住房将在2009年交付使用。刚开工不久的纯廉租住房小区——友谊苑将提供1056套住房,即将开工的相思湖纯廉租住房小区将提供1147套住房,另外还计划在良庆、邕宁各建一个纯廉租住房小区。这些小区的建设,再加上对危旧公房的改造、收购商品房等措施,除了2009年有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外,也将确保在2011年提供11700多套住房,达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南宁市制定的目标。
在南宁市的6个县城中,目前横县、马山、上林、武鸣、隆安5县的廉租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宾阳县也准备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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