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出台后,中央以及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举措落实。南宁的情况如何,部门将有什么样措施出台?居周刊调查了解到,“南宁21条”草案已形成,预计5月中旬可以出台,商品房预售制度不断完善,各银行信贷也越来越紧。
市房产局
“南宁21条”预计5月中旬出台
4月23日,记者走访南宁市房地产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到,“南宁21条”已形成草案,并送南宁市政府审核,预计5月中旬出台。记者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南宁21条”的一些新举措。
房产销售方案要提前备案
记者在一个房地产主管部门看到了“南宁21条”的草案。草案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并明确要求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但如果购房者确实因为家庭变故,临时需要退房的,也有系列严格规定。
“南宁21条”还建议实施“房产销售方案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排号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性质的费用。楼盘销售信息要在开盘前到房产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房产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销售楼盘的具体房源和价格信息。
商务区成“非住宅销售专区”
“南宁21条”草案的一些具体调控也很有南宁特色。例如,建议把东盟国际商务区设置为“非住宅销售专区”,鼓励外籍人士或外来购房者购买商业地产,执行时间暂定为一年。
南宁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央要遏制的是住宅投机,但事实上楼市还有很大的投机需求,政府在“堵”的同时还要“疏”,把楼市投资投机性需求引导到商业地产上去,既能减轻住宅投机需求的压力,也能促进商业地产的发展。
今明两年建限价房1万套
按照新“国十条”规定,南宁市已经调整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其中限价房为10公顷,今明两年计划建设1万套。“限价房建设还在找试点。供应1万套只是目前计划,未来很有可能继续加大限价房的投入。”南宁房产管理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南宁21条”草案还建议,拟采取政府投资或“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建设公共租赁房,解决限价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区住建厅
预售商品房要限期公开销售
4月20日,自治区住建厅在全区住房保障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要求各市、县尽快对已准予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进行清理,对清理出来的未开盘的商品房,提出限期公开销售等处理措施。
要建立商品房销售现场的日常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机制,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查处力度。国土部门要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
各家银行
三套房贷受理较少或暂不受理
中国银行率先暂停三套房贷款发放,南宁各银行是否跟风执行?
4月25日,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的一位客户经理对记者表示,近期三套房贷接单很少,而总行有相关细则文件即将到达,明示第三套房贷的执行标准,预计文件会很快下达。
在邕多家银行也表示,现在三套受理较少或暂不受理。第三套房贷的具体发放办法还要等待总行具体房贷细则,目前多处于少接单或者不受理的状态。不少购房者也反映,个别银行业开始不受理第三套房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