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随着今年第一个家装旺季进入尾声,不少关于订单和合同的纠纷也浮出水面。不少消费者遭遇了烦心事,有的虽然得到了圆满解决,但过程中也经历了不少曲折;而有的却是纠缠许久,依然没有满意的答复。记者总结了近段时间的一些典型消费案例,给您提个醒,希望在签订订单或合同时,多多留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今年第一个家装旺季进入尾声,不少关于订单和合同的纠纷也浮出水面。不少消费者遭遇了烦心事,有的虽然得到了圆满解决,但过程中也经历了不少曲折;而有的却是纠缠许久,依然没有满意的答复。记者总结了近段时间的一些典型消费案例,希望您在签订订单或合同时,多多留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装修签订合同要留神 维护权益免心烦
全款下订单竟遭遇缺货
案例回放:今年3月14日,海淀区马女士和李女士趁着商家搞活动,一起加入了某品牌陶瓷的团购队伍,并于当日各自付清8000多元全款下了订单。订单上注明“提货时,提前三天通知商家即可”。但到了4月24日和5月4日,两位的新房装修分别开始后,她们分别联系代理商要求提货,得到的答复却是所订部分型号的瓷砖缺货,具体到货时间未知,因此耽误了装修流程。通过交涉,陶瓷商方面同意马女士和李女士往返交通费由公司买单,并承诺承担此事造成的误工费用,在价格上多予优惠。
疑问:消费者如何避免此类违约行为的权益损害?
律师说法:在此案例中,商家不能按时供货已构成违约。除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外,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误工费、交通费、装修停工造成的损失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损失计算往往会有争议,需要较高的谈判成本。比较有效的办法是在合同中明确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规定“延期交货一天,支付货款1%的违约金”等。
未送货前取消也算违约
案例回放:今年5月初,郭女士到香河一家具卖场看中了某品牌一套总价8000元的衣柜,当时签订合同并预付了1680元订金。一个星期后,她又邀请了专业人士重新量了量房,发现衣柜尺寸与房屋空间尺寸不符,安装不下。因此,她要求取消订单。由于合同中约定“付全款才能送货”并且“违约赔付20%”,商家认为其违约,不返还订金。但郭女士认为,厂家没有她所需的尺寸,而且还没有送货也没有产生运输等其他费用,且其产品依然可以销售,算不上违约,不应该赔付20%。经过多番争论,最终商家退还了1280元订金,收取了郭女士400元违约金。郭女士对此只能勉强接受。
疑问:没有送货前就取消交易还算违约吗?合同中20%的违约金是够过高?
律师说法:由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消费者取消交易的行为构成违约。因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所以商家的做法并无不合理之处,当然也并非不可协商,实际上在本案中最终商家退还了大部分已交款项。作为消费者,在确定购买前应量好尺寸,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提示:在呼吁商家规范经营的同时,消费者自身也应该推己及人,在选择前多做考虑或准备,避免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约和纠纷。
地板材质俗称学名混淆
案例回放:去年7月,郑州市陈先生在王老板个人经营的建材商行订购了某品牌的红檀实木地板(自然性)用于装修房屋,价格2.01万元。后因怀疑木地板非红檀木材质,陈先生将王老板起诉到法院。鉴定认为,《中国主要木材名称》和《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中均未见“红檀”术语,双方购买合同标称“红檀木地板”名称系使用不规范,违反了国家质检总局对产品标注的规定。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老板此种行为属于欺诈,应承担赔偿消费者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处王老板退还陈先生货款2.01万元,增加赔偿2.01万元,共计4.02万元。
疑问:此种俗称与学名相差很大的情况在地板业经常出现,消费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说法:俗称与学名不一致,在很多产品中都会出现,也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地方。作为消费者,尽量在合同中对产品的品质、场地、性能等进行界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