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来自新华社的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而前时出台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对商品房实施反暴利,无疑将成为这一规定的“升级版”。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正在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情况开展调研,拟综合考虑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外可借鉴的做法,将商品住房列入制止牟取暴利项目,严厉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为。
“对商品房反暴利,是对房价乱象的‘拨乱反正’。商品房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把商品房放进反暴利的‘框子’,与此前发改委对食用盐等生活必需品反暴利的做法、思路相同,也与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思路一脉相承,即,淡化房地产投资属性,强调其民生属性,鼓励开发商确定合理房价,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南京大学城市社会学博士孟祥远这样分析。
孟祥远说,从上市房地产企业公布的财报及他们调研的情况看,当前房地产开发的利润一般在百分之十几至五十之间。“仅从利润率看,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并不是最高的。但是,商品房是大宗商品,而且开发商有多种避税手段,所以其利润率更为引人关注。”
“南京公布房价成本第一人”邵角昨天在获悉这一消息后,同样表达了肯定的态度。“对购房人而言,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的确是一本糊涂账,但作为消费者,对于任何商品房的成本和利润构成,他们应有知情权。”对于房价的成本,邵角认为,各地方政府实际上是有一本账的:“各楼盘在申领销售许可证时,会将相应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人力和营销等成本一并上报备案,所以,政府完全有条件对房价反暴利。”
而且,“尽管房地产行业的利润不是最高的,但房地产是一个特别善用资金杠杆的行业,一个销售额达10亿元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投入的资金可能也就几千万元,所以,更有必要反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