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王小欢实习生周悦林丽萍)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南宁市政府公布了2010年度城市家庭低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其中,廉租住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80元(含),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3450元(含)。相比2009年,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有所调整。
1 廉租房经适房准入标准调整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城市家庭低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的通告》要求,对南宁市2010年度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的城市家庭低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包括廉租住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80元(含),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3450元(含);廉租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
与2009年相比,该通告调整了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其中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由低于8900元调整至低于10080元,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由低于11995元调整至低于13450元。也就是说,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由低于742元调整至低于840元,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家庭人均月收入由过去的低于999元调整至低于1120元。
而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的城市家庭住房困难的标准没有变化,仍然是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
2 低收入人群听闻利好很高兴
今年31岁的覃珂在南宁一家企业工作,结婚3年,女儿两岁,一家三口租住在北湖工人新村的一处民宅里,每月1000多元的家庭总收入让他们对购买商品房望而却步,可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条件。
如今,经济适用房准入标准有所调整,这给覃先生一家带来了希望。“原来规定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1995元,现在调整到了13450元,我们终于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了!”听到这个消息,覃先生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
南宁市民陈远也有同感,因为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她总是不断地换到房租便宜一点的房子住。“多么想有一个固定的家啊。”当得知经适房准入标准有所调整后,她也觉得自己有希望了。“我要好好计划一下,也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
但是,也有市民对此并不抱乐观的态度。在高校就职的莫先生说,随着收入的提高、物价的上涨,政府顺应时势做出相应的反应在情理之中。“我觉得调整后的政策对自己和周边朋友买房的意向没有造成太大影响。”
3 顺势调整对多数人影响不大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南宁市每年都会对此标准进行调整,主要是根据南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来进行计算。
“水涨船高,人们的收入在不断提高,相应对廉租房和经适房的准入标准作出调整也是很正常的。”该负责人说,这是南宁市根据市民全年收入水平提高的顺势之举,对低收入人群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
据悉,本标准自2011年2月13日起开始施行,2009年10月15日发布的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城市家庭低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的通告》(南府字〔2009〕1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