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公积金定期转账成为焦点话题。据多家媒体报道称,在广州市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提取时可以办理定期转账支付。而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和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住房,最晚明年上半年也可以实现全面铺开。
以往公积金的提取程序是,市民买房后提取公积金,除单位开具提取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外,还需要提取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是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首次提取后,每隔半年仍需走同样的流程。记者恰巧在近期提取过公积金,对此感觉是第一次提供材料尚算合理,第二、三次还要搞那么多东西实在是太麻烦了。单位里办理公积金的同事只有一位,而该同事又时常不在,所以要凑足公积金的提取材料相当耗费时间。可以说,办理定期转账,免除每隔半年的这种定时性烦恼,是便民措施。
不过,记者在银行恰巧碰到一位张先生,他只有一张单位未盖章的提取申请,而没有带任何合同或是房产证,他的提取要求当然遭到了银行的拒绝。当时,银行经办人员的解释是,提取人提供种种材料是为规避公积金用作他途。由此,让记者觉得担心的是,如果定期转账实施,在便民的同时,怎样防止提取人把公积金用作他途呢?有人把房子卖掉了仍然能够提取公积金,是不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呢?
记者在采访此事时得到了一个消息:房管局系统和银行系统近期可能即将实现联网,房屋产权信息及信贷信息将无缝接驳。也就是说,只要在房管系统有过产权登记的,都能在银行查得到。那么,就此事而言,既能让大家享受到公积金定期转账的便利,又能尽可能保证公平。虽然该消息尚未正式发布,但还是让我们热切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