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出台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许多城市都结合本地的特点,纷纷出台落地政策。截至目前,已发布地方楼市调控细则的有北京、重庆、深圳、广州等地,但所呈现出来的落实情况强弱不均。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国十条’本身较以往的调控政策更为严厉,针对性也很强,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关键还在于地方的执行力。”
此前,北京细则因“一户一房”措施被称为“最严厉的地方版细则”,深圳细则却被业界评价“过于保守”。而相关人士指出:“相较于已经出台细则的城市而言,目前许多二三线城市还在观望,主要看其他城市都会怎么做,对新政落实的上下浮动界限在哪里,然后好依据自身情况来设定细则。”
北京执行史上最严厉上限
政策还原:继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13天后,北京出台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比中央政府的《通知》更加严厉。
北京的实施细则有12条具体措施,条条扣着“国十条”,但在“国十条”为地方政府留出的具体操作空间中,北京市全部执行了最严厉的上限。例如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同时,这一被称为“京12条”的实施细则要求,要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个人售房在计征税款时,纳税人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款相关凭证和其他完整准确税费凭证的,税务部门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征收方式和应征税款,这意味着房产征税的漏洞正在被逐一封堵。
记者分析:“京12条”可以提炼成四个字:“不让炒房”!它的意图就是把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剔出市场,抑制投机性购房。
业内人士指出,北京限定新购房套数的临时性措施,必然造成楼市的观望情绪加剧,促使房地产市场出现量价齐跌的局面。同时,北京作为首都城市,外地人购房的比例一直比较高,“京12条”对第二类外地人在北京购买住房加大限制,不给贷款支持,实际上是打击那些外地的炒房者。
广州暂不实施“限购令”
政策还原:5月21日,广州细则正式出台,列举了24项举措。并没有规定限制购房套数、征收房产税、停止三套房贷等严厉的政策。
广州细则24条措施主要是重申国务院“国十条”的多项措施,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明确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商品房和限价房供应量等等。此前,北京细则明确限制一户只能新买一套房。广州细则只是明确,市国土房管局、金融办要根据市场动态和未来调控成效,在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研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购房套数等临时措施,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
同时,广州细则也没有推出类似与上海、重庆等地出台的征收房产税或特殊房产消费税等政策。对此,有关负责人解释,广州作为副省级省会城市,实际职权与地级市并无区别,没有定税权限。
记者分析:广州出台温和地方细则,开发商无疑是欢迎的,然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另一组成交数据显示,2010年4月,广州市十区一手住宅交易均价为11511元/平方米,同比上升44.3%,环比上升6%。
显然,一个一年时间楼价增幅逾
四成的城市,已不能称得上“理性”,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温和的地方细则也许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深圳“太温和”被指避实就虚
政策还原:5月6日,备受注目的深圳版“新国十条”细则终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与此前流传的各种版本不同的是,具体细则并没有那么严厉。
从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来看,细则中涉及的仅包括严格执行10号文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差别化信贷政策。除却关于保障性住房等一些常规性内容外,细则最值得关注的是对“非本地居民”(即非深户居民)的限制。
细则第七条规定: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值得注意的,此前一直流传的限购套数政策则没有在细则中出现。
记者分析:由于此前市场预期强烈的“非户籍居民只能购买一套房”等条款并未出现在细则中,一些业内人士对深圳版“国十条”的评价是:心太软,毫无杀伤力。
细则没有细化二套房贷款政策,或是停止三套房贷政策的具体执行时间;没有详细规定保障房供应的计划和投入资金的情况,没有制定相关土地税费的具体操作细节。在惩罚规定上,压根就没有可操作的条款和细节等。
重庆调控实行“软着陆”
政策还原:5月21日,重庆公布了十条细则,文件中提到,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