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卖房提高业绩,售楼小姐樊某竟私刻公章,狂开假“未婚证明”。记者昨悉,樊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审理。
樊某今年27岁,在汉口一家售楼中心上班。因公司业务压力,压在手中的房子迟迟卖不出去,令樊某有些着急。
2009年6月,客户陈军(化名)欲在樊某手中购房一套,一切进展顺利,但在房子贷款这一环节打了哽。 按照相关规定,陈军必须要有婚姻登记处开具的“未婚证明”,银行才能办理贷款。陈军嫌麻烦,买房的决心有些动摇。为了完成单位任务,提高房子销量,保证自己的工资,樊某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她向陈军提出,可以帮忙制作未婚证明,陈军同意了。
随后,樊某在向银行办理购房人贷款过程中,私下伪造了某区婚姻登记处的专用章,并制作了陈军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银行看了后成功办理了房贷,樊某顺利地将房子卖给了陈军。
此后,2009年年底至2010年7月,尝到甜头的樊某再次利用同样方法,刻假章办假“未婚证明”,这样也顺利地卖出多套房,让她心里暗喜。2010年7月,因有人举报,樊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据了解,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樊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