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自治区物价局商品房明码标价督查组对南宁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督查。记者随行采访时发现,南宁房地产企业均已按规定对所售商品房进行了明码标价,并按规定公布了房源信息等。据悉,目前南宁市很多楼盘在打优惠价格战,有市民担忧房产企业会“高申报,低销售”,最终还是怎么定价就怎么定价。对此,有关部门表示正在研究相关申报实施细则。
在售商品房实现“一套一标”
今年5月份,自治区物价局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明确要求,在广西行政区域内销售商品房要实行明码标价,且“一套一标”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目前,各房产企业实施情况如何?广西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市商品房 “一套一标”进行督查。
9日,督查组一行来到南宁中房·翡翠园售楼部,楼盘在售楼部左侧显著位置公示了楼盘众多信息,例如:本期车位销售数量892个,龙睛庭半地下一层A020车位,套内面积15.73平方米,总价92188元;紫青庭地下三层10号商铺,套内面积61.37平方米,单价19538元/平方米,总价1558742元。
在汇东郦城售楼部,一进入就可以看到国家以及政府的相关商品房销售规定。另外,在售和已售的房源、房号、面积、单价、总价、成交价等均一清二楚,购房者想要哪个位置的房源,到明码标价公示栏处就可以了解到房源信息。
据跟随督查组督查的南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南宁市在售楼盘有200多个,其商品房在申报预售,同时要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5月前已经有很多楼盘进行商品房“一套一标”,5月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下来后,更是要求必须“一套一标”。目前,南宁市楼盘基本上实现了上述规定。
预售楼盘须公示“申报价格”
南宁市从2007年开始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要求,国家的新规里面没有公示“申报价格”这一明确要求,而广西的《实施细则》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应当明确申报价格。
在仙葫大道中的海茵·国际花城楼盘,这里详细公示了在售商品房的申报单价,该楼盘有一批房源是5月25日取得的预售许可证,现正公示全部房源,计划近期开盘。同样在仙葫大道中的观澜溪谷楼盘,尽管部分房源是去年8月就拿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目前在售和已售的房源都清楚地标示每个房源的申报价格。
在督查中记者发现,对于公示申报价格,不少购房者拍手称快,在观澜溪谷楼盘,对于每位购房者,售楼小姐都会引导其察看公示的房源信息和公示的申报价格。“看到没有超过申报价格,没有那种一天两价的现象,感觉比较放心。”购房者卢先生说。
酝酿细则防“高申报低销售”
对于申报价格,市民在称好的同时,也存在担忧。购房者吕先生认为,房地产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向房管部门申报“一房一价”,可以申报很高的价格,然后采取优惠的形式出售给购房者,那么,购房者还是在其中吃了亏,房企还是想怎么定价就怎么定价。
尽管当天督查组在对各楼盘进行督查时没有发现有楼盘申报价格非常离谱、远高于同区域同类楼盘价格的现象,但是记者发现,由于受到限购令等众多政策影响,部分楼盘以较大优惠形式售房,这也加深了购房者的疑虑。例如,在某楼盘,该楼盘25栋4楼401号房,建筑面积138.84平方米,申报单价是6581元/平方米,销售单价是4669元/平方米,销售总价是648244元。
据督查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商品房经营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办理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其“申报价格”为每一套商品房的价格。自治区物价局也规定,商品房经营者5月1日前取得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按现行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时,可以高于或者低于申报的平均价格进行明码标价,但必须明确说明。为了防止商品房经营者虚高标价,物价部门将这些价格进行核算,商品房经营者的“一套一标”分解标价后的理论收入与按平均价格计算的理论收入应相符,若高于按平均价格计算的理论收入,则属于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记者从督查中获悉,对于“高申报,低销售”行为,南宁市有关部门现在正酝酿制定相关政策。(记者吴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