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一房一价”政策即将满月。很可惜,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者——国家发改委,还是政策的惠及者——广大购房人,似乎都没有心情聚饮一杯满月的喜酒;与此同时,从各地对这一政策实施月余综合报道的情况看,郁郁寡欢的人们似乎正在饮下一杯政策的苦酒。
一线城市开发商:“政策尽管来,我们都能一一化解”
5月27日,来自《南方都市报(微博)》题为《“一房一价”被一一化解》的报道称,“一房一价”政策在广州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已被该市的20个楼盘演变成了“阴阳两价”,公示价格远远高于实际销售价格,为以后的涨价预留了大把空间。
当地业界人士称,“什么调控政策尽管来吧,我们都可以一一化解”。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这一被业内普遍简称为“一房一价”的政策,制订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防止房价随意上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政策满月,其效果诚如3月时业界人士所料:既不会真正起到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也不能从本质上提升购房者的知情权。
以广州为例,“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后,不但没有起到限价的作用,反而成了楼价虚高的主要实现途径之一:有的楼盘,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屋公示总价在400万元左右,但若以2万元/平方米左右的实际价格成交,总价不到300万元,这就是说,产品公示的总价比实际成交的总价高出了100万元;有的楼盘,平时卖公示价,周末卖优惠价,价格倒是明码了,实施却是两套方案、两个价格;还有的楼盘,按建筑面积报价公示,却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按照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的差额一路算下来,该楼盘实际销售价格相当于在公示价格基础上打了8折。
根据“一房一价”的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各地开发商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然而,来自广州地产开发商的一系列“对策”表明,他们根本无须为“涨价申报”犯难,因为明码标价已经留足了楼盘未来涨价的空间。至于购房者的知情权,事实上就更难以保证。就像其他产品消费者也无法明确其成本构成的详细清单一样,对于一间房屋的成本构成,基本上是地产商说什么购房者就认什么,对于房价,购房者除了一头雾水,就是难辨东西;而在房地产的主管机关无法对在销的房屋成本一一进行查证、比对,无法核定每一间房屋翔实成本的情况下,谁又能保证明码标注的“一房一价”真的可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