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首页 | 热点资讯 | 政策解读 | 购房宝典 | 置业顾问 | 购房流程 | 家装指南 | 装修公司
武鸣楼市 | 楼盘大全 | 出租信息 | 出售信息 | 求租信息 | 求购信息 | 合租信息 | 师傅供求
武鸣信息网房产频道,武鸣房地产专业网络平台
您所在的位置:房产资讯首页 >> 热点资讯 >> 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场转让,业主有权使用?

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场转让,业主有权使用?

www.wmxx.cn  2010-09-21 09:53:51  来源:滕州日报  
[案例]

  大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开发金河小区一号住宅楼。在该公司报批的有关文件和图纸中,标明该楼共15层,一层为本楼地下停车场。2008年2月,该公司办理完毕各项手续即开始兴建大楼。2009年底该楼建成。2009年2月起,张某等人先后与大地公司订立了购房合同。合同第八条规定:“甲方(即大地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2010年2月,李某等搬入该楼以后,发现大地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新明集团。新明集团在购得上述商品房和停车场后明确表明,停车场的车位仅供住在本楼的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如要停车必须按每24小时15元的标准缴费。李某等人于是找到大地公司交涉。大地公司提出,合同中虽有规定提供停车位,但并未说明是无偿提供。双方因不能达成协商解决,诉讼于法律。

  

  [律师点评]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地下停车场应归谁所有?购房人对地下停车场是否享有使用权? 

  地下停车场具有独立的空间和使用性能,应该成为独立的所有权客体,如当事人之间无特别约定,该停车场所有权应归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购房人而言,不能因其购买了房屋就自然取得停车场的所有权。

  在本案中,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大地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该规定中是指提供车位给住户使用,而不是停车位的所有权转让给住户,因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转让给新明集团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人没有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其转让行为无效,新明集团与购房人不存在合同关系,李某等业主不能要求新明集团无偿提供停车位。

  购房人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依法起诉,要求大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是:合同中约定大地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其含义是指大地公司无偿向本楼住户提供车位,这是大地公司向住户承担的一项合同义务。大地公司转让停车场以后,已不可能再为住户无偿提供停车车位,违反了其应承担的义务,应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等人向新明集团支付的停车费用,应由大地公司承担。

  [对策建议]

  在本案中,双方发生争议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明。购房有对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属。如果约定停车场归开发商所有,应要求开发商保证业主的使用权,并约定停车位使用费数额,只有在合同中约定明确,才能避免发生纠纷。

 


责任编辑:南方雪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

武鸣房产快讯 更多...
·中居好人家少量现房、商铺清盘销售
·县领导现场办公协调“好景新城”项目建设
·“大地明珠”高层电梯房进驻东盟经济开发区
·恒泰丽园二期精品户型全城火热预约
·灵水财富大道啤酒大王赛落幕
·尚东御景开业暨预约仪式场面火爆
·灵水财富大道4期住宅、2期商铺闪耀推出
·武鸣县人民医院高层住宅小区效果图
·尚东御景8月15日开始预约
·正和苑8月10日即将开盘
  房产信息发布中心  
    发布出售
 
    发布出租
    发布求购
    发布求租
    发布合租
    发布置换
    发布楼盘
 
资讯信息
置业顾问
·置业指南:80后买房的六个原则
·80后贷款买房经 全款买房后“补按揭”最...
·“房奴”如何节省贷款利息 省息招数大比拼
·怎样用公积金还房贷?
·贷款买房,如何操作更划算?
·置业指导:买房千万得把物业当回事
·房贷新政下有妙招 专业人士揭示房贷减负...
·量跌20%价跌10% 楼市新政下的购房策略
·提前储蓄小户型是首选 80后买房四窍门
·四大银行均收紧房贷 提前还贷四大细节
  武鸣热门楼盘   
  房产出售信息   
  • ·龙润佳苑 价格:面议 [09-20]
  • ·中居浅水湾 价格:面议 [09-20]
  • ·龙润佳苑 价格:面议 [09-18]
  • ·万隆国际 价格:面议 [09-17]
  • ·金福名城 价格:面议 [09-16]
  • ·龙润佳苑 价格:面议 [09-14]
  • ·恬静苑 价格:面议 [09-14]
  • ·市政单位房(消防大队对面,... 价格:面议 [09-14]
  • ·鸿景花园 价格:面议 [09-14]
  • ·凤起东方 价格:面议 [09-13]
  • 购房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