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我县召开规范整治速生桉工作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冯忠明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国土、林业等牵头部门及各镇汇报整治规范速生桉工作开展情况。各与会人员从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整治规范等方面对近期整治规范速生桉工作进行了汇报。
据了解,目前我县速生桉种植泛滥成灾,已经成为影响环境的一个大问题。在耕地上种植速生桉,不仅会破坏传统的农用地种植结构,导致土地沙化,破坏土壤种植条件,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而且对农业生产、耕地保护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影响。
会议表示,目前我县在规范整治速生桉工作方面还是刚刚起步,宣传动员依然停留在镇、村的层面,还未深入到各家各户;组织机构还未完善,相关工作方案也未制定,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等问题。会议要求我县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相关机构,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督察,制定工作方案并逐步推进,各镇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舆论氛围,要延伸到各家各户,使全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保证我县规范整治速生桉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副县长佘国东,县林业局、国土局及各镇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黄子晏)
新闻链接:自从国家在南方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以来,我县速生桉种植面积不断增多,成为林业建设的一大景观。由于速生桉生长速度快,种植效益高,加上部分农民外出务工,农村耕种劳动力减少,出现了一些村民将耕地用来种植速生桉的现象。当前,规范整治速生桉种植,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县速生桉种植总面植约80.304万亩,其中村民在耕地上种植约3.348万亩。在耕地上种植速生桉,不仅会破坏传统的农用地种植结构,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而且对农业生产、耕地保护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影响。对此,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速生桉种植必须科学规划,合理种植,决不能放任自流,自由发展。
我县提出,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种植速生桉,严格控制速生桉种植规模。
严禁在非林地和大中型水库周边、水源涵养区、石漠化区域种植速生桉,按照“堵疏结合、惩奖并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速生桉种植、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全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对之前已经违反规定种植的速生桉,按照“整治与效益兼顾”的原则限期自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置。最大限度保护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