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双桥镇人民政府
招收专职消防员简章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2013年全区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9号)、《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宁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武政办〔2013〕43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重点镇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我镇作为自治区重点镇之一,总人口5.6万人,辖区内厂矿、企业多,消防任务重,为认真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我镇于2015年6月成立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专职消防队,配备专职消防队员10名,其中:办公室文员1名(女性),司机1名(男性)。工资待遇参照城区应急大队标准执行。二、招收对象
健康男性公民
三、招收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专职消防员为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至30周岁,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上下放宽35周岁。
4、体格条件:五官端正,消防员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少于50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的,不合格。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艰苦奋斗,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违约。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收:
1、中共党员;
2、获得招收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从部队退役优秀的退役战士;
4、消防员拥有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专业大(中)专以上文化或A2驾驶执照的;
四、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第一年为2200元/月、第二年为2300元/月、第三年为2400元/月、四年以后为2700元/月(五险另计)。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1600元(试用期为1个月)。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伙食和住宿方面,伙食在我镇饭堂,其中早餐50元/月、中、晚餐自行在饭堂挂牌,专职消防员住宿由我镇统一安排,专职消防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我镇免费供给,供给标准由我镇制定。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月可申请休息6天,每年安排5天公休假时间。
四)在按照规定培训、休假、治病期间,工资照发。
(五)我镇将按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
(六)其他未尽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具体详细的待遇和要求将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五、招收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面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个人档案托管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如系部队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材料复印件,一吋正面免冠彩照5张)。
报名时间为2017年2 月 28 日至3月 28 日,体检另行通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武鸣区双桥镇人民政府(双桥镇双武路159号),联系电话:0771-6020128,联系人:余主任
(二)政审: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我镇将组织政审。
(三)正式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我镇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包括笔试和口试及现场操作。面试时须出示证件、材料原件。通过面试的人员,我镇将以电话通知参加体检。
(四)签约: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到:被录用对象按我镇书面通知时间到镇报到。凡未按时报到的,按违约处理。
六、培训:
对录用的人员,由我城区消防大队组织进行为期15天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军事、政治教育、消防业务技能、消防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灭火及抢险救援专业知识等内容。
七、管理:
对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队列条令》、《纪律条令》和公安部《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战斗条令》。第一次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签一次合同,但必须经我镇每年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消防员每年组织一次体检,进行业务理论、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考评。担任驾驶员或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续签年龄可放宽两岁。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双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武鸣分类信息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