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负责药厂生产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或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熟悉各生产环节成本管理,按照GMP管理要求制定工人岗位培训、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
2、精通合剂、溶液剂、糖浆剂、颗粒剂、片剂等剂型生产技术与工艺,对生产设备熟悉,会编制有关生产、设备的GMP文件。
3、具备一定管理与组织能力、GMP与QS规划管理及产销协调工作能力,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4、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心态好,责任心强,对工作具有强烈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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