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镇管理监察,优化城镇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监察协管员。
一、招聘人数:30人。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城市管理职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相关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
9、岗位要求:
1、建筑市场8人,建筑工程类及相近相关专业;
2、规划中队10人,法学类,建筑工程类及相近相关专业;
3、市容中队12人,城市管理类及相近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持本人简历、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武鸣县城建监察大队三楼办公室报名(地址:灵源路213号)。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5日。
2、面试。由县城建监察大队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3、体验。面试结束后,据计划录用人数和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4、聘用。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在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选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薪金待遇: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月薪1500-1700元(不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其他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执行。
武鸣县城镇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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