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武警南宁市消防支队)是一支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南宁市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南宁市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我支队决定在南宁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为确保招收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二、招收对象、数量:
(一)合同制消防员10人(男)。
三、招收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学位:消防员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雇员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消防员年龄为18至25周岁,未婚;文职雇员年龄为20至30周岁。工作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上下放宽1岁。
4、体格条件:五官端正,消防员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文职雇员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体重不少于50千克,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少于45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的,不合格。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艰苦奋斗,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毁约。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收:
1、中共党员;
2、获得招收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从部队退役尤其是从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战士;
4、消防员拥有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专业大(中)专以上文化或A2驾驶执照的;
5、文职雇员有学位或有相应工作经验的。
四、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600、第二年1900、第三年2000。社会保险由单位负责交。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伙食和住宿方面,消防员由部队统一安排,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我支队免费供给。
(三)合同制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月4天月假。每年安排10天休假时间,可分为两次休假。
(四)在按照规定培训、休假、治病期间,工资照发。
(五)我支队将按南宁市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
(六)其他未尽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具体详细的待遇和要求将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五、招收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面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个人档案托管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如系部队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材料复印件,一吋正面免冠彩照5张)。
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1︰40,下午15︰00-17︰20。
报名地点为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武鸣县消防大队(农坛路257号),联系电话:13878721119,联系人:郭聪(指导员)。
(二)政审: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我大队将组织政审。
(三)正式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我大队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包括笔试和口试及现场操作。面试时须出示证件、材料原件。通过面试的人员,我支队将以电话通知参加体检。
(四)签约: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到:被录用对象按我大队书面通知时间到大队报到。凡未按时报到的,按违约处理。
八、管理:
对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队列条令》、《纪律条令》和公安部《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战斗条令》。第一次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签一次合同,但必须经我支队每年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消防员和文职雇员每年组织一次体检,进行业务理论、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考评。在灭火和抢险救援岗位的消防员续签合同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文职雇员续签合同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担任驾驶员或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续签年龄可放宽两岁。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武鸣分类信息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