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2011年第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 牌 出 让 公 告
经武鸣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
地块
编号
|
土地座落
|
宗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2011
-6-1
|
原武鸣城西体育场三角地块
|
38408.45
|
城镇住宅
批发零售
|
城镇住宅
(70)
批发零售
(40)
|
1—3.5
|
20%—28%
|
≥30%
|
3000
|
11600
|
2011
-6-2
|
城东开发区新兴社区北面22号地块
|
164.54
|
城镇住宅
|
城镇住宅
(70)
|
6.5
|
100%
|
—
|
30
|
90
|
2011
-6-3
|
城东开发区新兴社区北面23号地块
|
111.60
|
城镇住宅
|
城镇住宅
(70)
|
6.2
|
100%
|
—
|
20
|
60
|
2011
-6-4
|
城东开发区新兴社区北面24号地块
|
111.60
|
城镇住宅
|
城镇住宅
(70)
|
6.2
|
100%
|
—
|
20
|
60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上述地块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
二、挂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凡有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存在闲置土地、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之一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鸣县土地交易所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1年 11月11日至2011年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鸣县城兴武大道17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人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存款单)填写的交款人名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17时止(以资金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武鸣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8时至2011年12月14日15时。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按规定办理项目用地立项、环评等相关手续并办理供地手续后才能使用土地。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已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三)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
竞得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格低于当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补足该差价。
九、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武鸣县城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5556、0771-6228483(传真)
联 系 人:覃先生、苏女士
开户单位:武鸣县土地交易所
开 户 行: ①武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190612010102236953
②中国工商银行武鸣支行
账 号:2102117009249036561
武鸣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武鸣分类信息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