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工商户、续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通知
各个体工商户、续保人员: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精神,各参保人员务须在2011年12月23日前到我所办理201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缴费基数按2010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基数进行缴费,逾期办理的参保人员,依照政策规定按2010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进行缴费,并计算利息。望和参保人员及时到我所办理缴费手续。2010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842元。
武鸣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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