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3]3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武鸣县人民政府批准,武鸣县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4个矿区的采矿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开出让矿权的基本情况及开采要求
2011-2-1
2011-2-2
2011-2-3
2011-2-4
矿区坐落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拖车梅山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
武鸣县宁武镇唐村丁灯山
武鸣县甘圩镇赖坡村局那
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
建筑石料用灰岩
建筑石料用灰岩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区面积(Km2)
0.1775
0.2000
0.0707
0.1997
开采深度(标高)(m)
+367.4~+190.0
+290.0~+175.0
+242.0~+125.0
+346.9~+210.0
总投资(万元)
1000
1000
1000
10000
可动用资源量(万吨)
200
200
200
75
使用年限
8
8
8
3
挂牌起始价(万元)
130
130
130
55
竞买保证金(万元)
35
35
35
35
矿区编号
东经108°11′17″
北纬23°00′56″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
东经108°10′05″
北纬23°02′08″
东经108°10′26″
北纬23°01′41″
东经108°08′03″
北纬23°10′13″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注册资金须大于矿权总投资额的30%;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大于矿权总投资额30%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三、本期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26日,到武鸣县城兴武大道171号武鸣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26日18时止到武鸣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9月26日18时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武鸣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武鸣县国土资源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采矿权挂牌地点为武鸣县兴武大道武鸣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8时至2011年10月13日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先生、王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0771-6222919、6227401、6228483(传真)
联系地址:武鸣县城兴武大道171号武鸣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
武鸣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武鸣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9月6日
作者:国土资发[2003]197号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武鸣分类信息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