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6月30日前缴2021年医保费可享财政补助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彭媛媛)今年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注意看过来!自治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将于6月30日结束,还未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抓紧时间,超过6月30日就不可以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城乡居民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举个例子,居民小李在2021年6月30日前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即280元,可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参保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了出生3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外,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580元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还未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抓紧时间,可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等全区统一缴费平台进行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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