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南宁城管将不再负责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处罚

南宁城管将不再负责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处罚

2020-06-21 12:29:40 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点赞互动点赞互动
     2020年6月19日,微信公众号“南宁交警微发布”发布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处罚权执法主体的公告,全文内容如下:
 

  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道路

  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

  行政处罚权执法主体的公告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行政处罚权执法主体的批复》(桂政函〔2020〕45号)之规定,自即日起,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予以调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6月22日零时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负责此项行政处罚。

  二、2020年6月22日零时前,已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发现且依法采取告知措施,但尚未处理完毕的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2020年6月22日零时前,已由有关政府部门在人行道施划的摩托车停放标线,在本通告公布后仍继续有效,摩托车驾驶人在人行道停放摩托车时,应当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出人行道及停放车辆。

  2020年6月22日零时前,已由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在人行道施划的汽车停放标线,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对确有停放需求,且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国家标准重新施划,准予使用;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予以撤销。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9日

  |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

【编辑:武信君】
武鸣掌中宝最新信息
武鸣分类信息展播
最新资讯
武鸣房地产信息网
最新招聘(武鸣人才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欢迎投稿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武鸣信息网QQ广告群: 点击加入武鸣广告信息QQ群10979208 http://www.wmxx.cn   房产群:点击加入武鸣房地产QQ群172157347 http://house.wmxx.cn    装修群:点击加入武鸣装修群QQ群28597095 http://job.wmxx.cn    招聘求职群:点击加入武鸣招聘求职QQ群310055646 http://job.wmxx.cn
网站广告合作、业务与爆料联系:0771-6396665  13100406796(微信同号)   QQ:370520488   邮箱:wmxxcn@126.com
武鸣信息网备案序号:桂ICP备09009282号-2 举报电话:0771-5285285,举报信箱:85515509@qq.com   

Copyright ©2009-2019 武鸣信息网 www.wmxx.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