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南宁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期延至明年2月底
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期延长了
集中征缴期从2019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0年2月29日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史小辉)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医保局获悉,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职责划转的衔接,切实保障各参保缴费人权益,确保南宁市城乡居民应保尽保,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从2019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0年2月29日。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2019年以前未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没有数据的城乡居民,应该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或者乡镇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特殊困难城乡居民,暂不能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
从2019年7月1日起,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待遇发放。城乡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微信、支付宝、微信公众号、税务APP、电子税务局等网络缴费渠道缴费。
具有南宁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南宁区域内各类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集中缴费征收期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在延长集中缴费征收期缴费的城乡居民(不含2020年1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和逾期缴费的参保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渠道
1.微信
打开微信,依次点击微信右下方“我”—支付—城市服务—广西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依次点击“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广西税务APP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扫描APP二维码下载客户端,在电子税务局首页“下载区”点击扫码下载客户端,安装运行后,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登录后使用“社保费缴纳”功能完成缴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缴费证明开具业务和缴费清单查询业务。
4.“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搜索“广西税务12366”,或通过扫描税务部门出示的“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进入“办一办”功能菜单,选择“社保费缴费”功能进行缴纳保费。
5.广西电子税务局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后,进入申报缴费功能界面缴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缴费证明开具业务和缴费清单查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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