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当事人患病卧床,武鸣法官“私人订制”上门开庭
2024年3月,李某一纸诉状将梁某告上法庭。原来,七年前二人因地界纠纷发生冲突,梁某手持锄头将李某左脚打伤致其轻伤一级,后梁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同时需赔偿李某各项损失4.7万余元。去年,李某到医院进行后续治疗,产生各项费用共计2.8万余元,向梁某追讨时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将梁某诉到法院。
这并不是一起复杂的案件,但随着开庭日期的临近,新情况出现了。开庭前,案件承办人陈法官接到了一通来自被告梁某的电话——
“我身患重病起不了身,原告就是我隔壁邻居,法庭能不能来我们这里开庭?”
综合考虑过后,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梁某的家里。4月28日上午10时许,法官、书记员及法警背着国徽,带着法槌、笔记本电脑、台签等,“大包小包”地来到梁某家中。
巡回审判现场。
看到梁某因身患重疾满面愁容,甚至连直身坐起都尤为困难,法官第一时间安抚了他的情绪,并准许其“躺着”出庭应诉。挂国徽、摆台签、安排当事人及代理人就坐……简单布置后,巡回法庭正式开庭。
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李某认为当前产生的后续治疗费与此前被告的伤害行为有关,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梁某认为自己已经承担了此前的赔偿责任,时隔多年原告不应再向他索赔。
在法官多次沟通、安抚及释法明理后,双方情绪明显缓和,庭审过程十分顺利,尽管现场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梁某仍然非常感谢巡回法庭为他的出庭应诉提供了便利。“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照顾了我的特殊需求。”他最质朴的话语成为身为法院人砥砺前行的不懈动力。
巡回审判现场。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干警们走出法庭,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却是民心。一直以来,双桥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融入乡村治理体系,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群众身边,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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