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自然资源局:不断推进不动产承诺审批 事项政务公开工作
武鸣区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业务相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完成承诺审批简易办相关事项在门户网站公开工作,明确承诺审批适用范围,保障办事群众依法及时获取政务信息,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
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7年起,为群众免费办理继承查验手续,配备专业的查验人员,安排专门的查验室。申请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可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而不必前往法院或公证处申请办理调解书或公证书。申请人通过继承查验且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凭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该项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减轻了其经济负担。截至目前,已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查验393宗。
办理过户过程中,申请人需“自我举证”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于年代久远相关档案材料缺失或户籍关系复杂等因素,为部分申请人收集查验材料带来难度,为此,武鸣区自然资源局根据“简易办”改革政策要求,对继承查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优化调整,申请人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业务时,对确实已尽到“自我举证”义务但仍无法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可依据继承人做出的承诺为其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业务,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的必要证明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父母辈死亡证明,继承人无法从派出所、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获得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婚姻关系证明。
继承查验后,对不动产继承(受遗赠)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在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依申请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借助”政务公开”推动不动产登记依法依规办理,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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