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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武鸣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04-15 10:56:52 来源:武鸣区教育局 点赞互动点赞互动

各学区、民族中学、实验学校,华侨中学、广西希望高中、东盟中学,局各有关股室:

为做好我城区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工作

中考报名工作由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学校中考报名工作参照历年按本通知要求实施。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0414日至4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1.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含借考生),在本学校报名。

2.社会考生(含有本城区户籍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有本城区户籍的初中历届毕业生),在422日至424日到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1)南宁市2020年中考报名登记表;(2)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首页、户主页、考生页);(3)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写明“姓名”、“全国学籍号码”、“入学时间”、“是我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等内容,同时要加盖学校的公章)或初中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交验)。(4)考生本人白底大头照电子相片(U盘拷贝或QQ发送)。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南宁市武鸣区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武鸣区常住户口。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三)鼓励毕业班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各初中要鼓励学生继续升学,积极报考,报考率不得低于90%。对于自愿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学校应当派人或电话联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确认是否属实,以防学生弄虚作假。书面申请由学校妥善保管。

各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中考,如果学校拒绝学生报名,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报名资格的审查

(一)审查的要求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对学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来操作执行。如发现有严重违反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城区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审查的考生材料

1.学籍。

在本校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具有本校的武鸣区学籍。学生学籍以“南宁市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2.户籍。

各学校在审查考生户口时,必须以考生家庭户口簿为准。特别注意,考生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其本人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上的姓名一致。

3.学历证明材料。

除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

4.加分材料。

1)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户女孩条件的考生,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

2)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须填写《南宁市中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附件4)一式3份,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社区)申请签章,然后交至镇卫生计生所审核(具体交表时间等城区卫生健康局定下来后再另行通知到各校)。考生的《南宁市中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由城区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完成所有审核认定后,报送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

五、报名要求和报名信息采集

(一)报名要求

我城区的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考生来源类别分别为本区考生和借考考生。户口在本城区的学生,按本区考生报名。户口不在本城区,自愿在本城区参加中考的学生,按借考考生报名。

(二)报名信息采集的办法和要求

1.报名信息采集的办法。

1)在本校报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查报名资格(即考生本人的户口、学籍等),审查合格后,发给《南宁市2020年中考考生报名表》,按要求指导考生逐项填写表内有关栏目。

2)学校汇总本校考生填写完成的中考报名表后,安排专人在“南宁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录入、校对、修改和确认等工作,并完成考生电子照片采集。

学校管理员登录“南宁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的方法。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www.gxnnxj.com 回车,再选择“南宁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用户名为zkbm+四位初中学校代码 (例如zkbm0001),初始密码:123456。四位初中学校代码为“南宁市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初中学校代码。学校使用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特别注意:各学校的用户名、登录密码是唯一的,为确保报名数据安全,报名系统必须由学校专人管理,不能向学生、其他无关人员泄露登录密码。

电子照片的采集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学校用摄像头给考生现场照相;第二种,学校批量导入考生的电子照片。电子相片规格为:白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片;像素规格为260()× 320(),分辨率150dpi以上;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60K。电子相片的命名可以采用两种:第一种,以考生中考报名号(8位数字)命名;第二种,以学生的南宁市学籍号码(16位数字)命名。

2.报名信息采集的要求。

1)考生信息采集是中考报名工作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参加中考的考生,必须进行报名信息采集。各学校进行信息采集的人数必须与本校实际参加中考的人数一致。

2)各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校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3)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中考报名表的内容采集考生有关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学校和考生要认真仔细核对考生的姓名、性别、来源类别等关键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试、录取和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发生。

4)考生及家长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考生报名表学校须妥善保管至少一年。

六、报名信息和加分资格公示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报名信息和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有:

(一)考生报名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来源类别、户口详细地址,具体格式见附件3。此种公示内容,学校可以在“南宁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二)具有加分资格考生信息

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班级、符合计生政策的项目。具体格式见附件5

七、报名考试费用

(一)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操作共8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为9/科,思想品德与历史科为17/人,体育与健康考试为13/人,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为8/人,共计83/人。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减免报名考试费

1.各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考生认定的具体标准、程序和要求,请见《关于做好南宁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有关工作的说明》(附件6)。

2.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的考生,须填写《南宁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减免中考报名费申请表》(格式见附件7),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方能减免报名考试费。减免考生所在学校从本校的公用经费中支出费用,作为减免考生的报名考试费上缴市、城区教育局。

(三)中考报名费缴费方式

转账账户名称: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账号:190612010101275221

开户行: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转账成功,编辑短信(XX单位缴中考报名费人民币XX元)通知计财股苏老师13878700496查收款项。学校要在430日前完成报名考试费缴纳工作。特别提醒:可以将报名费存到自己的银行卡中再转账,手机银行转账或者到银行ATM转账,自行保留凭据。缴费款存在自己个人银行卡中的时间不要超过两天,特别不能跨月,否则违规。

八、中考准考证

中考准考证分为两种: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与健康测试专用准考证、笔试科目准考证,两种准考证的准考证号码一致且唯一。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与健康测试专用准考证由学校在“南宁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并发给考生参加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笔试科目准考证由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统一打印,于笔试科目考试前发给学校,再由学校发给考生参加笔试科目考试。

社会考生的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与健康测试专用准考证、笔试科目准考证打印和发放工作,由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负责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2020年我城区中考各项报名工作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如南宁市教育局另有新的规定,将另文通知。

(二)各学校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必须指定专人(中考教务员)负责中考的考务工作,确保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和顺利完成。

附件:1.武鸣区2020中考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2.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表

3.南宁市2020年中考考生报名信息公示(式样)

4.南宁市中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式样)

5.南宁市2020年中考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信息公示(式样)

6.关于做好南宁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有关工作的说明

7.南宁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申请表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0414

附件1

武鸣区2020年中考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413日至424

均衡中心:布置报名工作(开会、培训)

各学校:1.组织学生报名和填写《考生报名表》;

2.将考生报名信息录入中考网上报名系统;

3.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的校对、修改和确认工作。

均衡中心、各学校

430日前

完成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

422日至424

社会考生报名。

均衡中心

430日前

各校上缴报名费到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各学校

430日前

确定本区中考考点安排情况,并反馈至市招考院。

均衡中心

619

报送审核通过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考生的《登记表》。

均衡中心

学校打印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与健康测试专用准考证、领取笔试科目准考证、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考试等事项,另文通知。

附件2

中考报名号□□□□□□□□(考生不用填写,由中考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表

学校名称:   班级:

姓   名

(以户口薄上的姓名为准)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月

政治面貌

团员   □少先队员

党员

(在相应的□内打“√”)

来源类别

(班主任审核学生户口簿后,由班主任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本县(区)户口(本县区考生)

非本县(区)户口(借考考生)

考生类别

应届毕业    □历届毕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出 生 地

 

籍   贯

 

毕业时间

年     月

毕业学校

 

本人户口详细地址

(以户口薄上的地址为准)

 

身 份 证 号 码

□□□□□□□□□□□□□□□□□□

暂无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称呼

姓  名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区县

联系电话

父亲

       

母亲

       

其他

       

考生本人承诺:自愿参加中考报名和缴纳报名考试费,以上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

考生签名:       考生的法定监护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中考教务员签名:

南宁市学籍号:□□□□□□□□□□□□□□□□

说明:

(1)本表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考生填写后交回所在学校,由班主任审核户口薄后填写“来源类别”,再由学校派专人将本表内容录入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中。

(2)本表不用上交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3)南宁市2020年中考报名截止时间为424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3

南宁市2020年中考考生报名信息公示(式样)

学校:

序号

学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来源类别

(城区考生/借考考生)

户口详细地址

               
                 
                   
                     
                       
                         
                           
                             
                               
                                 
                                   
                                     
                                       
                                         

                              备注:①报名结束后,学校可以在“南宁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本表。②各学校在校内校务公开栏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③群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送至武鸣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地址:武鸣区城厢镇五海路2号,邮编:530199)。群众如实反映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4

                              南宁市中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式样)

                              学校:                               班级:      

                              中考报名号:□□□□□□□□(必须填写,并准确无误)

                              姓名

                               

                              出生年月

                               

                              是否农村居民户口

                               

                              家庭详细地址

                               

                              是否独生子女

                               

                              是否双女结扎户

                               

                              父亲姓名

                               

                              是否农村居民户口

                               

                              职业

                               

                              母亲姓名

                               

                              是否农村居民户口

                               

                              职业

                               

                              家庭联系固定电话

                              (必须填写)

                              家庭联系

                              手机号码

                              (必须填写)

                              村委会(社区)

                              核查意见

                              (申请考生户家庭是否农村居民户口,是否符合计生政策):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所(办)核查意见

                              (申请考生户的人口情况,是否符合计生政策):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县(区)、开发区

                              卫生健康局

                              核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户女孩条件的考生,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

                              2.父母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户口。但父母一方或双方已经招录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公办教师的考生,不符合加分照顾条件。

                              3.考生须填写本表一式3份。完成审核手续后,武鸣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城区卫生健康局、乡镇(街道)计生办各留1份。

                              4.本表可以复印使用。

                              农村计生家庭的符合条件

                              类别

                              符合条件

                              独生子女

                              201611日零时前依法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201611日后不再生育或收养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

                              双女结扎户

                              201611日零时前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在2016115日零时前落实结扎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考生需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1. 填写《登记表》一式3份(可以复印)。

                                 

                              2.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4. 父母其中一方结婚证及复印件(2份)。

                                 

                              5. 准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放环证明或《结扎证》原件。

                                 

                              6. 父母《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一孩生育证》)或《二孩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审核和确认工作流程

                              (一)考生方面:

                              考生(或家长)准备证明材料→到村委会(社区)核查盖章→交表到镇卫计所审查。

                              (二)部门方面:

                              镇卫计所进行材料公示、盖章并汇总城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材料复核、盖章→材料移交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存档。

                              附件5

                              南宁市2020年中考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信息公示(式样)

                              学校:

                              序号

                              姓名

                              性别

                              班级

                              符合计生政策的项目

                              (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

                                       
                                         
                                           
                                             
                                               
                                                 
                                                   
                                                     
                                                       
                                                         
                                                           
                                                             
                                                               
                                                                 

                                                          备注:①各学校在校内校务公开栏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②群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送至武鸣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地址:武鸣区城厢镇五海路2号,邮编:530199)。群众如实反映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6

                                                          关于做好南宁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有关工作的说明

                                                          为做好我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有关工作,结合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教〔201068号)规定,特就南宁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减免中考报名费有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认定为“南宁市2020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初中学校应为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根据其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生顺利参加中考。根据学生家庭收入状况可划分为: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三)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指家庭年人均收入或纯收入高于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的困难群体。

                                                          (四)城乡孤儿学生。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程序

                                                          (一)拟申请减免中考报名费的学生应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相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镇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

                                                          2.农村低保家庭,需提供《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

                                                          3.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需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盖章认定。

                                                          4.城乡孤儿学生,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需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盖章认定。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当年下岗待业证、伤残证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南宁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申请表》和所提交证明材料,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质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需在《南宁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申请表》填写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录入学生中考报名信息时要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减免中考报名费工作与中考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二)各校上缴的中考报名费按学校实际参加报名的人数足额缴纳。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后产生的不足部分,从本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和上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有关工作由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以《关于印发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教〔201068号)要求为准。

                                                          附件7

                                                          南宁市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中考报名费申请表

                                                          学校:                      班级: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住址

                                                           

                                                          家庭类型:□双亲家庭□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孤儿

                                                          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是 □否

                                                          学生类型(可多选) 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库区移民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

                                                          户籍性质

                                                          A城市  B县镇非农 B农村

                                                          主要收入来源

                                                           

                                                          近三年是否获得过政府资助

                                                          是 □否

                                                          联系电话

                                                           

                                                          家庭年收入

                                                           

                                                          家庭人口总数

                                                           

                                                          人均月收入

                                                           

                                                          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班委会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学校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

                                                          校长:              公章:

                                                          备注:①减免考生所在学校从本校的公用经费中支出费用,作为减免考生的报名考试费上缴市、县教育局。②减免报名考试费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③学校审批完成后,本表留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编辑:武信君】
                                                          武鸣掌中宝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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