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南宁市武鸣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
区域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40号)要求,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及南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南环委办〔2019〕1号)文件精神。我局重新划定调整了南宁市武鸣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和限放区,并牵头起草《南宁市武鸣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范围调整方案》,现向社会广大群众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19年7月2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城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南宁市武鸣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范围调整方案
南宁市武鸣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潘家俊 联系电话:6239703 传真:6239709
邮箱:waj9708@163.com)
南宁市武鸣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调整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40号)要求,做好南宁市武鸣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现制定武鸣城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调整方案。
合理划定武鸣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限放区,强化巡查执法,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行动自觉,严格依法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做到管控有效、管控到位,确保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污染指标明显向好,全力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事故。
(一)禁燃区范围
本次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为禁止经营烟花爆竹区。西环路(骆越大道)、北环路(红岭大道)、荷塘路、龙母大道、府城路、农坛路、香山大道、新宁路、壮武路(包括体育馆周边)、壮罗路、定罗路、南环路(武缘大道)组成的封闭区域为禁放区域。(附图)
(二)限放区范围
本次划定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为限制经营烟花爆竹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以外,武华大道、雷宏路、东风路延长线至雷宏路,东风路、荷塘路、红岭大道、骆越大道组成的区域(包括大学城)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附图)
(三)限放区限放时段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的上午7时至晚上22时;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四)下列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油库、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水利设施,水、电、气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教学区、敬老院、福利院、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单位;风景名胜、林地、绿地、苗圃、公园;军事设施保护区;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口;
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管道、地下人行道、防空洞、竖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者区域。
禁止燃放区内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周边100米内同为禁止燃放区域,禁放区和限放区交界处优先适用禁放原则。
重污染天气时段,禁放区、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区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确保宣传、管控、查处、整治等各项禁燃限放措施落实到位。
关于《南宁市武鸣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调整方案(征求修改意见的函》的说明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40号文件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并向社会公布”。现将武鸣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调整说明如下:
一、2019年1月23日,《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布实施,南宁市武鸣区按照要求划定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时段,并向社会公布。由于时间限制,未能按照程序完成必要的合法性审查,同时未能开展广泛的调研和民意调查,划定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2019年春节期间,武鸣区PM2.5浓度为全区倒数,对市区空气质量有影响,因此被南宁市政府点名批评和约谈,城区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形势严峻。
三、对我城区原有划定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不利于监管部门的管控和严格执法。
四、本次调整的禁燃限放区域相对扩大了区域范围,不仅包括当前的环城路内区域,还包括了新发展的、人口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区域(包括大学城区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提升有利,也有利于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综上,目前划定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不适应武鸣区的实际和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重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