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武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非常重视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结合日常监管频次和防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工作。
日常监管方面,一是检查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违法行为,包括不履行报告免疫义务,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强制免疫病种纳入免疫程序,不按规定将强制免疫程序备案登记,不按规定落实强制免疫制度,不按规定领取和使用强制免疫疫苗,不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不按规定建立防疫制度和养殖档案等行为;二是依法检查不执行动物出栏申报检疫制度,不按规定跨省引进动物不备案、不报告等行为;三是检查不接受、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违法行为;四是检查不按规定处置病死、死因不明畜禽动物的违法行为;五是检查不按规定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违法行为。一至十月份,共出动149车次,执法人员591人次,对149个次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签发监督检查意见书19份。立案并办结养殖环节动物卫生执法案件13件。
动物防疫监管专项整治方面,制定了《规范动物检疫和证章标志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方案》、《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跨省调运种用、乳用、二次饲养动物及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进入八月份以来,对跨省流入武鸣区二次饲养的生猪,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检查,先后跟踪检查57批次,共17660头生猪。对违法违规跨省调运种用猪苗不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的两家动物饲养场立案调查;对跨省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五家养猪场立案调查。在此次“开展跨省调运种用、乳用、二次饲养动物及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中,共立案并办结动物卫生执法案件7件,有效地整顿了养殖环节出现的乱象,大大提高养殖业主的法律意识,营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武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潘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