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小学1月24日至2月20日放寒假 倡导师生就地过年过节
南宁市中小学1月24日至2月20日放寒假
倡导师生就地过年过节 杜绝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南宁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2022年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22年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2月20日,2022年2月21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自行安排。
提倡师生就地过年过节
寒假期间,南宁市中小学生能离桂过节吗?根据《通知》要求,各学校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提倡师生就地过年过节。各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规定,倡导师生员工在寒假期间非必要不离桂,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及14天内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省份、不前往边境8县(市、区)。
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要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留校师生做好健康监测管理,职业学校加强实习实训学生健康安全防护管理。各学校应在师生返校前15天,落实人员了解全体师生员工体温体征信息、进行行程排查,返校前15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南宁市关于返邕来邕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措施。
各学校要在寒假前组织好散学典礼,做好寒假工作部署,强调疫情防控教育、垃圾分类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散学典礼要采用班会、广播或线上等分散组织的形式,避免人群聚集。
此外,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学校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提早制定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隐患排查、校园消杀、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切实保障学校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杜绝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杜绝以学生留校自学、开展寒假托管服务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线索举报核查机制,加大举报途径方式宣传,壮大社会监督力量,丰富线索获取来源。
校内严格规范学校考试管理,不断提升作业设计水平,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方面经费保障制度。校外严厉打击违规学科培训,抓好寒假期间巡查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校外培训管理。
假期减少使用电子产品
寒假怎样过才有意义?《通知》要求做好学生假期课外活动指导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中小学生减负规定,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增强寒假作业的实践性、社会性、生活性,布置一定量的家庭劳动作业,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劳动及实践活动。
鼓励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倡导营造亲子共读氛围。向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形成家校合力,助推学生假期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轻课外学习负担,保障学生睡眠和营养,预防近视。做好体育健康锻炼,坚持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记者 黄颖 )
相关阅读:
- (2022-01-19 11:25:03)
- (2022-01-18 12:13:35)
- (2022-01-18 12:12:59)
- (2022-01-17 11:15:54)
- (2022-01-17 11:14:58)
- (2022-01-16 20:35:39)
- (2022-01-14 11:26:00)
- (2022-01-14 11:25:39)
- (2022-01-13 21:24:08)
- (2022-01-13 21:22:56)
- (2022-01-10 12:19:37)
- (2022-01-07 13:38:29)
- (2022-01-07 13:37:13)
- (2022-01-06 16:03:15)
- (2022-01-06 16: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