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黄颖)南宁市落实“双减”动真格。8月31日,中共南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后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等。
通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生开设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含拼音班、作文班)、历史、地理、数学(含奥数班)、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双减”意见有关培训时间的规定,今后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布置作业。
规范培训要求。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和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3个月的费用。
此外,还将做好在校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的摸底调查,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等,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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