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广西区内人员可否自由流动?炮龙节、百家宴还能办吗?权威回应→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农荟颖) 2月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广西疫情防控总体形势良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始终保持平稳有序,全区均为低风险地区。但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突发聚集性疫情也时有发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很大。随着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的临近,区内外高校学生放假回家,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广西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农荟颖 摄
近期,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3号)、《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等9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9号)、《关于印发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4号)、《关于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桂新冠防指〔2021〕16号)等系列政策,将围绕农村社区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相关介绍。
随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民政厅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以下为现场问答实录:
往年在春节期间广西各地都有很多聚集性的民俗活动,比如各地的“百家宴”,宾阳的“炮龙节”等,请问今年春节期间这些民俗活动还能举办吗?
答: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系列“十严格”及《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均已明确规定:春节期间,各地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联欢、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频次、控制集市规模,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提倡家庭个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农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要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婚丧嫁娶”组织人、承办人责任,原则上参加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并要求提前向村委会报备;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以外的活动,规模也要控制在50人以内,并提前向当地乡镇政府报批,具体由当地乡镇政府明确审批流程。各地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总的来说,当前我区疫情平稳,全区各地均属于低风险地区,但因为当前全球及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还是不能松懈,希望各地群众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平安、幸福、祥和的欢度佳节。谢谢。
今年国家提倡尽量留在工作地过年。春节将至,请问不回乡过年的居民是否可以开展假期旅游?对假期旅游有何指导意见?区内人员是否可以自由流动?
答:关于“春节期间是否可以开展度假旅游?对假期旅游有何指导意见?”的问题。国家和自治区均提倡春节期间各地居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流动,少串门、少扎堆、少走动。如果一定要度假旅游,建是尽量采取周边游的方式,合理规划出游线路,错峰出行,提前了解和查询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开放、门票预约、客流限制等措施,做到“无预约、不出游”。旅游期间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如果旅游期间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应该立即结束旅游行程,就近到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
关于“春节期间,区内人员是否可以自由流动”的问题。首先有个原则必须要明确,那就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防控要求规定:“从境外返桂来桂人员,从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返桂来桂人员,以及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和交通运输等行业,未执行完广西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不可以流动。”
春节期间,从区外无中高风险地区地市返回广西城区的一般人员,可在城市间持健康绿码自由流动,但如果您要到农村地区,那就需要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返乡人员进行管理。
原来就工作或生活在区内各市县的一般人员,可以持健康绿码在全区自由流动,但需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春节将至,农村返乡人员增多,人员流动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增加,农村疫情防控面临很大挑战。请问,民政部门在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如何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
答:随着春节的临近,外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升高,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所以,民政部门持续发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动员。积极指导乡镇妥善做好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村“两委”班子工作的交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乡村医生等群防群治力量多方参与,凝聚起疫情防控的磅礴力量。同时做好农村防控网格化管理,细化分解村民小组长等责任,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自然村屯。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托宣传横幅、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协助加强疫情防控政策、防疫知识宣传等健康教育,积极引导村民群众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体温监测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是强化排查监测。积极引导村民委员会严格做好返乡人员务工地点、所到地区等摸底排查和有效管理,做到对本村返乡人员情况明、信息准。指导村民委员会配合当地乡镇政府、卫生院,做好返乡人员、具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的核酸检测和疫情信息报告。严格落实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责任。
四是强化场所管控。完善农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防疫规范,加强重点活动场所的“扫码”管理,减少或暂停村民议事室、老年活动室包括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聚集活动,合理安排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会议的频次、规模和时长。同时还引导农村群众移风易俗,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出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程度地减少人群聚集活动,最大程度地降低农村疫情传播风险。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和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我们注意到,最近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冬春季疫情防控9项“十严格”中,其中有一项是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十严格”,同时,今年许多在外务工就业人员响应国家号召就地过节,请问,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寒假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关爱服务工作,目前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对于今年民政儿童福利领域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疫情防控和关爱服务工作,我们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目前,全区41家养育有孤弃儿童的福利机构,已经按照有关要求,实施了封闭管理,直接服务儿童的一线工作人员实行7天以上的轮班制度。我们认真落实自治区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指导儿童福利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出入管控、人员管控、食品管控、院内环境管控制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护理人员培训,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目前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储备了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基本可以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此外,自治区民政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针对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尤其是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关爱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摸底排查,指导村(居)委会和社区网格员、辖区党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巡访探访,详细了解和掌握所在社区的儿童父母春节期间返乡情况、儿童生活情况、监护情况、健康状况等,并做好登记在册。二是落实救助保障政策。组织提前发放一季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金。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临暂时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儿童给予临时救助。同时,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三是加强关爱帮扶。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父母就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广泛发动和动员干部职工和国家公职人员、寒假返乡大学生、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在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共同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精准帮扶和关爱。
当前新冠疫情对广西开展春耕备耕是否有影响?广西当前是如何开展春季田管及春耕备耕工作的?
答:从目前情况看,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春季农业生产的影响不大。只是1月以来我区部分地区先后出现两次雨雪冰冻、霜冻灾害天气过程,叠加全区多地出现不同程度秋冬连旱,给各地马铃薯、秋冬种蔬菜等冬种作物,以及甘蔗、果树、渔业生产等带来一定影响。
目前,全区各地正积极筹备春耕农用物资,进展总体比较顺利,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专门召开了春季农业生产种子产供需调度会,分析种子供需情况,稳定种子供应。2020年底前,各大经销商已经与种子、农药生产企业签订了合同,种子价格与上年基本持平。截至1月29日,全区已备优质早稻种887.49万公斤, 占应需用量的47.68%;春玉米杂交种568.13公斤,占应需用量的60.50 %。已备农药1.52万吨,占预计需用量的58.49 %;农膜1.51万吨,占预计需用量的73.61%。已备氮磷钾肥176.3万吨,占预计需用量的60.48%。目前各种春耕物资仍在持续筹备,水稻、玉米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物质储备基本可满足春耕生产。
2月3日已是立春节气,为不误农时抓好农业生产,农业农村部门将统筹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在全面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从七个方面抓好农作物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工作。一是在2月2日召开全区春季田管春耕备耕暨统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菜蓝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视频会议,对春耕备耕、粮食生产、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菜篮子”稳产保供等工作进行部署,抓早抓紧,争取主动。二是分解下达粮食生产任务。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印发关于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文件,将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215万亩,总产量1373万吨的目标任务,以及1209万亩早稻播种面积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粮食生产任务是硬指标、硬任务,要求各地层层分解落实,压实粮食生产责任,各地务必确保完成。三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四是组织蔬菜生产,确保全区蔬菜产品供应。建立蔬菜生产调度制度,在田蔬菜生产情况实行每周一报,以及满足全国调动需求。五是强化气象灾害防御。着重做好“倒春寒”“春旱”等农业灾害防御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广大农户做好防御灾害准备。六是强化病虫害防控。分阶段、分作物、分区域部署病虫害防控工作,指导农民提早准备好药剂药械,适时及时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遏制病虫害扩散蔓延。七是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农民返乡的有利时机,动员、指导群众及时准备,作好犁田整地施肥等工作,适时播种,为全年粮食生产打下基础。
据了解,当前自治区正在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助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请介绍有关具体情况。
答:1月28日,全国召开了村庄清洁行动部署暨春季战役视频推进会,为迅速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我区接续召开了全区村庄清洁行动部署暨春季战役视频推进会。对全区村庄清洁行动暨春季战役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持续拓展“三清一改”内容。春季是疫病防控的关键季节,也是消灭蚊蝇的有利时期。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中,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深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转变,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突出抓好交通要道两侧、人流密集区,以及乡村集市、农贸市场、农村各类园区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重点整治。结合4月份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大扫除,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
二是持续保持村庄干净整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村庄由“一时清洁”向保持“长期清洁”转变,由突出整治向常态化开展转变,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避免反复反弹。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加强清洁卫生特别是农村厕所卫生。建立建全专业化的保洁机制,落实日常保洁费用,建立专兼职保洁员队伍,增加保洁公益岗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一体化保洁机制。
三是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强化系统思维,合理规划村庄布局,统筹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抓好非正规垃圾投堆放点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做好村庄绿化亮化工程统筹规划,引导发动农民种树种草,美化村庄。推动“清脏”向“美化”转变。深入开展“三清三拆+”行动,指导农民将清理出的场地建成小果园、小集园、小花园、小游园,为乡村建设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是持续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习惯。着眼于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抓住疫情防控期间农民群众普遍重视卫生健康的契机,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文明家庭评比,积分兑换等活动,将村庄清洁纳入村规民约,潜移默化转变农民生活习惯,让绿争卫生健康理念化风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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