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项违法犯罪 横县“黑老大”一审获刑25年
沈旭添涉黑犯罪团伙成员在法庭上受审 记者陆增安摄
拉帮结派的涉黑组织在横县一带横行霸道为非作歹,有组织地实施控制赌场、绑架他人、暴力追债、贿赂“保护伞”等犯罪活动。昨日,江南区法院公开一审宣判这起涉黑案,包括“黑老大”沈旭添在内的26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非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25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该案主犯沈旭添数罪并罚一审获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横行作恶非法敛财千万元
沈旭添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一开始,他在横县开设武馆,2003年,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在横县横州、六景、峦城等地,通过开设赌场或在赌场内收取干股等方式,非法敛财。2008年起,沈旭添在横县横州镇先后开设了武校、搏击俱乐部、娱乐城等产业,并以此为依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疯狂敛财上千万元。
同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拢了沈达永等一批相对固定的“骨干”及成员,逐渐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犯罪集团,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危害当地群众,横行作恶,称霸一方,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黑社会性质团伙落网
经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层级分明,涉及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特征。沈旭添作为“黑老大”,更有着两副面孔,他表面仁道,捐款修路、修庙,逢年过节请当地村民吃饭。实际上,其涉黑涉恶,无恶不作,在当地盘踞10年之久。
2016年以来,南宁市公安局陆续接到举报:在横县六景工业园区,部分企业遭到以沈旭添为首的黑恶势力强买强卖、强迫交易,严重影响了当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2018年6月6日凌晨3时,南宁市公安局组织特警、刑侦、江南分局、横县公安局等上百名警力,集中统一收网,先后将沈旭添等犯罪嫌疑人抓获。2019年10月9日,这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江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0月11日,经过3天开庭审理,该案庭审暂时告一段落,合议庭休庭择期宣判。
拉拢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沈旭添采用纠集、笼络同乡的方法,通过打砸他人赌场、妨害公安机关查禁赌场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在横县一带的赌场圈内逐渐树立声威,获得非法影响。其间,沈旭添通过贿赂的方式,拉拢公安人员充当实施涉赌犯罪活动的“保护伞”,获取非法保护,以收取“枪响费”(保护费)、干股收益等方式对该地区的赌场进行非法控制,豢养组织成员,逐步建立起以被告人沈旭添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常年在横县六景镇、峦城镇、横州镇一带活动,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干扰和破坏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影响极其恶劣。该组织还通过贿赂方式,拉拢公安人员充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利用“保护伞”帮助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成员逃避处罚,寻求非法保护,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24名涉黑成员最高被判25年
综上,江南区法院认为,以沈旭添为首的组织,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经济、行为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沈旭添作为组织、领导者,应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法院依法一审判决沈旭添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的2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非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张菁 张显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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