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始执行公积金贷款新规
11月22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南宁已开始执行公积金贷款新规。即使用住房公积贷款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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