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 “三月三”歌圩确定为第二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8年11月,武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月三”歌圩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文化厅确定公布为第二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武鸣壮族人民素以“善歌”著称,壮乡山歌语言质朴,内涵丰富。勤劳热情的壮乡人民善于以山歌来表现生活,以歌传情,以歌会友。唱山歌、听山歌、赶歌圩是壮族儿女永恒不变的生活主题。自2005年以来,武鸣县委县政府把弘扬壮民族文化,打造壮族文化精品,作为建设文化武鸣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挖掘壮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加强与各地先进文化的交流合作,推动壮族文化与现代文化元素的充分融合,已连续五年成功举办中国壮乡·武鸣“三月三”歌圩活动,成为了享誉区内外的壮民族文化精品。武鸣“三月三”歌圩在继承优秀传统,展现壮民族文化、壮民族精神、壮民族生活的基础上,以“唱山歌”为主题,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让八方宾客深刻感受壮族山歌的独特魅力,尽情体验壮乡独特的民族风情,亲身体会壮乡武鸣改革开放的新成就。据悉,这是我县首个获得公布的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为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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